陈旭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铸造产能整治盘活提升铸造行业质效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安徽省铸造产能置换管理实施办法(暂行)》(以下简称《置换办法》)印发以后,我厅积极指导各地开展铸造产能置换工作,推广马鞍山市铸造行业整治工作经验,指导宣城市制定印发《关于印发宣城市铸造企业综合评价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和《宣城市铸造行业发展指南》,开展宣城市铸造区域整治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铸造产能置换工作开展以来,宣城市共置换项目44个,置换产能73万多吨,支持永茂泰汽车零部件、宁国桑尼泰克等一批重大项目落地建设。

2023年4月10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生态环境部联合印发了《关于推动铸造和锻压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明确要求废止原《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发展改革委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重点区域严禁新增铸造产能的通知》文件。据此,我厅已行文请示省政府废止《置换办法》,省政府正在按程序办理。待省政府批复同意后,我省将不再开展铸造产能置换工作。

下一步,我省将根据《指导意见》要求,坚持创新驱动、市场导向、绿色发展、质量为先基本原则,围绕提高行业创新能力、推进行业规范发展、加快行业绿色发展、推进行业智能化改造、支持优质企业发展、提升行业质量效益等重点工作,推动我省铸造行业高质量发展,保障我省装备制造业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3年6月7日

抄送:省政协提案委员会、省政府督查室。

联系部门人员及电话:装备工业处刘斌,62871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