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多位地方财政人士了解到,近期财政系统正组织申报2023年第二批专项债项目。此举旨在发挥专项债券带动扩大有效投资、保持经济平稳运行的作用。此次申报要求明确,各地区可继续将专项债券用作项目资本金,政策范围为铁路、收费公路、干线和东部地区支线机场、内河航电枢纽和港口、城市停车场、天然气管网和储气设施、城乡电网、水利、城镇污水垃圾处理、供排水、新能源项目、煤炭储备设施、国家级产业园区基础设施等13个领域。2023年第二批新增地方债额度已于5月中旬下达省级财政部门。理论上本批次可下达的最高额度约1.9万亿,其中专项债1.6万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