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41号)、《关于印发对钢铁、电解、船舶行业违规项目清理意见的通知》(发改产业〔2015〕1494号)要求,依据《省长江办关于印发2022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湖北省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鄂长江办〔2023〕1号)明确的整改措施,4月28日至5月29日对《湖北金盛兰冶金科技有限公司优特钢项目产能置换整改方案》进行公示,公示期间社会公众无异议,现予以公告。

2015年6月13日《省经信委关于湖北金盛兰冶金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产能置换方案的公告》同时撤销。 

附件:湖北金盛兰冶金科技有限公司优特钢项目产能置换整改方案

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3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