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东方集团发布公告,截至2023年3月31日止三个月,自行生产的钢铁产品的销售量约220万吨,自行生产的钢铁产品的每吨毛利人民币约50-100元,扣除财务成本净额后的经营溢利人民币约1.5亿元。中国东方集团控股河北津西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97.6%股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