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关于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钢铁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的通知》要求,现将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调整后的产能置换方案予以公示,公示期自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此次方案公示期结束无异议公告时,原于2022年9月1日在我厅网站公告的产能置换方案同时撤销。欢迎社会公众进行监督。

电话:0471-4825208

2023年4月29日

附件: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部分转炉设备升级改造项目产能置换方案

建设项目情况

企业名称

建设地点

冶炼设备情况

拟开工时间

拟投产时间

置换

比例

备    注

类别(高炉/转炉/电炉等)

型号

(炉容/容积)

单位(立方米/吨/千伏安等)

设备

数量

建设产能(万吨/年)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区河西工业区

转炉

100

1

115

2023.10

2023.12

1.25:1

配套1座100吨LF精炼炉(利旧);1座100吨VD真空炉(利旧)。

合    计

/

/

/

1

115

/

/

/

退出项目情况

序号

省(区、市)

企业名称

冶炼设备情况

启动拆除时间

拆除到位时间

备    注

类别(高炉/转炉/电炉等)

型号

(炉容/容积)

单位(立方米/吨/千伏安等)

设备

数量

退出产能(万吨/年)

1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区河西工业区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转炉(1#)

80

1

94.5

2023.8

2023.10

包钢1#、3#2座80吨转炉分配炼钢产能共计189.1万吨,其中143.75万吨用于本项目,剩余45.25万吨产能留作企业自用。

2

转炉(3#)

80

1

94.5

项目投产前

合    计

/

/

/

2

18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