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将降低失业和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延续实施至2024年底。在31日国新办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失业保险司司长桂桢介绍,此次延续实施降费率预计年均减负约1800亿元,不分企业性质、不分行业,包括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在内的各类市场主体将普遍受益。

降费率政策是优化完善税费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利于减轻企业负担、增强企业活力、促进就业稳定。桂桢介绍,自2015年起,失业保险费率“三降五延”,总费率由3%降至1%;2018年起工伤保险开始降费,费率按照可支付月数的情况降低一定比例。此次,两个险种均延续实施,并且由原来的延续12个月延长为延续20个月。

“各地通过内嵌征缴比例到信息系统,基本上实现降费率‘直兑直达’,企业无需申请,零成本享受政策。”桂桢说,通过减收失业、工伤保险费,将助力企业降低用工成本,积极支持企业纾困发展。

值得关注的是,在政策实施中,还需确保职工权益不受影响。桂桢解释说,目前失业和工伤保险基金尚有一定结余,具有相应的支撑能力。本次通知也明确要求各地要加强失业、工伤保险基金运行分析,平衡好降费率与保发放之间的关系,既要落实降费率政策,也要确保失业人员、工伤人员待遇,按时足额发放。

“我们将加强跟踪问效,持续关注政策实施效果,既确保企业、劳动者都受益,也保障制度运行平稳安全可持续。”桂桢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