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3月10日,欧亚经济委员会内部市场保护司发布第2023/357/AD22R1号公告,依据欧亚经济委员会2023年3月7日第26号决议,决定维持原产于乌克兰热轧角钢的反倾销税37.89%不变,措施有效期至2028年3月6日。涉案产品为法兰(含碳)宽度为20毫米至200毫米、低合金和合金热轧等边角钢,涉及税号7216 21 000 0、7216 40 100 0、7216 50 100 0、7216 50 990 0和7228 70 100 0项下的产品,但不包括耐腐蚀热轧角钢。

2016年8月5日,欧亚经济委员会对原产于乌克兰的热轧角钢启动反倾销调查。2017年10月4日,依据欧亚经济委员会2017年10月3日第133号决议,欧亚经济联盟自2017年11月3日起正式对乌克兰涉案产品征收37.89%反倾销税。2022年3月9日,欧亚经济委员会对该案启动第一次日落复审调查。2022年5月25日,依据2022年5月23日第85号决议,欧亚经济委员会将乌克兰热轧角钢反倾销税的有效期延长至2023年3月8日(含),税率维持37.89%不变。2023年1月23日,欧亚经济委员会发布乌克兰热轧角钢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披露,建议维持欧亚经济委员会第133号决议确定的37.89%反倾销税不变,有效期为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