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关于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和《钢铁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要求,现将吉林鑫达钢铁有限公司炼钢产能置换方案(二期)予以公示,欢迎社会公众进行监督。公示期为2023年2月24日-3月23日。联系电话:0431-87077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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