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能源局 财政部 国土资源部 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煤矿充填开采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能煤炭〔2013〕19号)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煤炭产能置换政策的补充通知》(发改办能源〔2018〕1042号)等规定,经审查,内蒙古黄陶勒盖煤炭有限责任公司巴彦高勒煤矿2021年度充填开采置换煤炭产量41.83万吨,可置换产能指标12.55万吨/年。现予公示,公示日期2023年2月14日至2月27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将相关材料邮寄(或送达)至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单位反映情况要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用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以便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