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和《国务院关于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和《钢铁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要求,现将陕西略阳钢铁有限责任公司钢铁产能置换方案和钢铁产能出让方案予以公示,欢迎社会公众进行监督。公示期为2023年1月19日至2月20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厅原材料工业处反馈。

联系电话(传真):029-63916857

通讯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新城省政府前大楼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710006)

附件:陕西略阳钢铁有限责任公司钢铁产能置换方案、产能出让方案

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3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