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铁行业是我国经济发展的支柱性产业之一。近年来,在我国已建成全球最大清洁煤电供应体系的背景下,钢铁行业也需要积极改革,迎合环保需求。钢铁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具有两个最典型的特征,一是烧结工序作为钢铁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最重要的环节,其颗粒物、SO2、NOx排放量分别占钢铁厂排放总量的40%、70%、50%以上;二是钢铁在生产以及运输、装卸、储存、转移、输送过程中颗粒物无组织排放问题突出。

2019年,生态环境部、发展改革委等五部委联合印发《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规定了烧结机机头、球团焙烧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小时均值分别不高于10、35、50毫克/立方米。其他主要污染源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小时均值原则上分别不高于10、50、200毫克/立方米。非电领域烟气超低排放因为烟气成分和工况比较复杂,在技术方面要求更高,对应的投入也十分巨大,改造成功与否直接关系到企业的生存与发展。考虑到钢铁行业流程长、工艺复杂,原燃料和工艺过程对最后的排放影响较大,《意见》充分考虑了优先通过工艺改造、煤气精脱硫、低氮燃烧、烟气循环、无组织排放控制等源头治理和过程控制,来减少污染物的排放。

在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需求里,污染物的处理再利用是十分重要的部分。2014年,中国首台燃煤电厂烟气污染物超低排放装置在浙能嘉兴成功投运,经环保装置回收的燃煤烟气,不仅实现了无害化处理,更变废为宝成为资源:二氧化硫变身脱硫石膏,是石膏板等装修材料的原料;烟尘回收后就是粉煤灰,是水泥建材的重要原料;氮氧化物则变成水和氮气,基本实现无害化。超低排放改造是环境保护的政策要求,也是企业生存发展的必然选择,对电力企业来说更是一次绿色新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