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盛顿特区本周推出了《美国平价电动汽车法案》,该法案将确保美国的购车者和汽车制造商,尤其是阿拉巴马州的购车人和汽车制造商能够立即充分受益于《通胀削减法案》(IRA)的成本削减和创造就业机会条款,包括降低电动汽车成本的税收抵免。该法案将为汽车制造商的电动汽车(EV)采购和制造要求规定创建一个阶段,该规定包含在IRA的最终版本中。

美国IRA法案落地后,由于对电动汽车税收抵免执行条款的分歧,部分美国政客在推动修正案出台。首先是9月29日,民主党参议员拉斐尔·沃诺克在参议院提出修正案;其次是11月4日民主党众议员特里·斯韦尔等四人在众议院提交修正案。该修正案名为《为美国提供廉价电动汽车法案》。

此法案将推迟IRA的分阶段实施期,使汽车制造商遵守其电动汽车的特定采购要求,以便购车者有资格获得联邦税收抵免。这些要求包括:要求电动汽车在北美制造;要求电动汽车电池国产;并规定电池生产中使用的关键矿物只能来自国内或美国与之签订自由贸易协定的国家。阿拉巴马州的汽车制造商需要更多的时间来满足这些新的支撑要求,并使计划中的国内电动汽车设施上线,包括即将于2025年在佐治亚州布莱恩县启用的现代电动汽车设施。

该修正案主要的内容是:1.对于最终组装在美国才能获得税收抵免的条款,增加了2025年12月31日后开始执行;2.关键矿物有一定比例来自北美自由贸易协定国家的生产或回收、电池组件价值需要有一定比例在北美制造或组装两项条款,变更为2026年开始执行;3.文件明细的最后发布时间从2022年12月31日推迟至2025年12月31日。

本次修正案未提及实体清单,且处于早期阶段,整体影响不大。目前市场美国政策的悲观预期充分,但政策细节、企业应对仍有回旋余地。预计产业链会采取积极的方式应对,近期宝马在北美定点远景能源、国轩高科发布美国建厂计划即是积极信号;且车企处于供应链经济性的考虑,即使在北美市场减少中国供应链,非美市场预计也能有所补偿,实际影响或会好于市场预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