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陕西省贯彻落实〈关中平原城市群建设“十四五”实施方案〉的工作方案》的通知。其中,强化汾渭平原大气污染协同治理,加强重污染天气应急联动,位于国家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的城市完成国家下达的煤炭消费总量控制任务。加大钢铁、焦化、铸造等重点行业提升改造力度,加快淘汰落后煤电机组,实现重点区域的平原地区散煤基本清零。

附件:陕西省贯彻落实《关中平原城市群建设“十四五”实施方案》的工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