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工信部和省工信厅统一安排,2021年9月份,市工信局对全市水泥、钢铁企业实施了国家重大工业节能监察。经现场核查发现,辽源市金刚水泥厂、吉林鑫达钢铁有限公司、辽源市渭津金刚水泥有限公司的部分电机,属于国家淘汰目录中的机电产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我局于2021年11月对上述企业下达了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2021年11月26日-2022年5月25日)。今年6月初已达整改完成时限。为此,我们于7月14日、15日分别到三家企业进行整改完成情况验收。经实地核查,三家企业均已完成整改,已将淘汰目录中的电机产品进行更换,符合节能监察标准。现将验收结果予以公示。

辽源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