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0日,自然资源部等3部门发布《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通知(试行)》。其中提到,已依法设立和新立铬、、锂、钴、锆、钾盐、(中)重稀土矿等战略性矿产探矿权开展勘查活动,可办理探矿权登记,因国家战略需要开展开采活动的,可办理采矿权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