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41号)、《国务院关于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6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钢铁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的通知》(工信部原〔2021〕46号)文件精神,确保产能置换方案执行到位,“云南曲靖钢铁集团转型升级改造项目—云南曲靖钢铁集团呈钢钢铁有限公司1座1200m3高炉(2#)产能等量置换方案”执行情况,在经曲靖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核实验收的基础上,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开展了省级验收。现将产能置换方案执行情况予以公告,详见附件,欢迎社会公众进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