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肇庆市灰渣处理处置工作,8月11日,市环境局联合市工信局召开涉铝灰渣企业工作座谈会。市环境局副局长关志坚主持会议并讲话、市工信局副局长夏炳洪出席会议并讲话,市环境局各相关科室、各分局有关负责同志及涉铝灰渣企业代表参加了会议。

会议听取企业铝灰渣产生处置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及建议;市环境局、市工信局及局相关科室负责人现场就企业提出的问题进行解答回应。据悉,自2021年1月1日起,新版本《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施行后,将再生铝和铝材加工过程中废铝及铝锭重熔、精炼、合金化、铸造熔体表面产生的铝灰渣及其回收铝过程产生的盐渣和二次铝灰,烟气处理除尘灰均纳入危险废物进行管理,使铝材加工行业的工业固体废物管理产生重大变化。我市通过加强铝灰渣处理处置设施建设,采取应急处置、豁免利用,鼓励产废量大的企业自建设施利用处置等方式,铝灰渣得到有效安全处置。同时强化执法监管,引导企业规范管理守法经营,确保我市环境安全。从2022年7月1日起,铝灰渣利用处置要按照国家和省的标准、规范严格执行,企业产生的铝灰渣必须交给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原有的应急处置单位将不再具备接收铝灰渣的资质。

会议强调:一是提高认识,切实做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各企业要扛起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强化固体废物规范化管理,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坚决守护我市良好生态环境。

二是守法经营,坚决做好危险废物规范管理。企业要切实做好铝灰渣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的全过程跟踪,制定相应管理计划和应急预案;强化台账管理,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要强化安全生产,安全稳妥推进铝灰利用处置工作,加快与有资质单位签订委托处置合同。涉及跨省转移的,要全程跟踪跟进,督促运输单位、利用处置单位严格落实污染防治措施,确保运输途中和利用处置过程环境安全。

三是压实责任,加强铝灰渣处理处置过程环境安全监管。各地环境分局要组织专门力量对涉铝灰渣企业进行专项排查核查,进一步核实辖区企业铝灰渣产生、利用、处置等情况。积极深入铝灰渣产生企业进行政策解读,开展典型案例警示教育,确保涉铝灰渣企业负责人知晓危险废物贮存、转移、利用处置等方面的监管要求。同时,对铝灰渣产生企业开展监督检查,依法查处非法转移处置铝灰渣等环境违法行为。强化对企业服务指导,做好审批指引、处理处置等方面的帮扶指导,确保铝灰渣有序安全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