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要求,拟确定了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第一批拟挂牌组建重点实验室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2022年5月25日至5月31日。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向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政策法规和科技装备司科技和信息化处反映。

联系电话:010-64464134(带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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