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4日,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信息显示,经山东省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研究通过,济南市户籍家庭在该市限购区域内限购2套住房,二套房商业贷款首付比例由60%调整至40%。济南市户籍家庭在该市无住房的,无论此前有无贷款记录,购买住房申请贷款视为首套住房贷款。非济南市户籍家庭贷款首付比例由60%调整至30%。新举措自5月24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