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3日,太原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共包括36条措施。其中,新市民、青年人来太原工作生活并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的,无需再提供落户、社保、纳税等相关证明;对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的,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住房按揭贷款首付比例按照20%执行;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由财政全额补贴所缴纳契税,面积在90至143平方米(含)的由财政补贴80%所缴纳契税,面积在143平方米以上的由财政补贴50%所缴纳契税。

附件:关于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