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日照市政府办公室日前印发《关于支持青年人才集聚发展的九条措施》,其中提到,设立人才住房发展基金,符合条件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大专(含中专、技工院校)毕业生,本人或其家庭在日照首次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分别可享受20万元、10万元、5万元、3万元购房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