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江县罗村煤矿有限责任公司罗村煤矿属于《四川省30万吨/年以下煤矿分类处置方案》中的少量保留矿井,该矿建设项目已按照《四川省应急管理厅四川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贯彻落实〈煤矿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办法(修订版)有关规定的通知》(川应急〔2019〕46号)完成了综合竣工验收。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通江县罗村煤矿有限责任公司罗村煤矿产能置换方案的批复》(川安办函〔2022〕51号)已批复其产能置换方案。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完善煤矿产能登记公告制度开展建设煤矿产能公告工作的通知》(国能发煤炭〔2017〕17号)要求,我厅《公告》(2020年第6号)对该矿进行了建设矿井能力公告,现取消对该矿建设矿井能力公告,变更为生产矿井能力公告。煤矿企业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和技术规范,严格按照核准的生产能力组织生产。

附件:1.通江县罗村煤矿有限责任公司罗村煤矿建设能力情况

通江县罗村煤矿有限责任公司罗村煤矿生产能力情况

四川省应急管理厅

2022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