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等四部门3月16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期间金融服务支持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发展》的通知提出,鼓励金融机构为企业及个人提供防疫专项银行贷款、保险保障、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企业债券、股权投资、融资担保、知识产权证券化等金融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及地方金融组织紧紧围绕疫情防控需求,主动对治疗药物、疫苗研发、防疫用品等卫生医疗重点领域,以及防疫相关行业企业、城市保障型企业(如水、电、燃油、燃气等公共服务类企业)和保障香港供应的跨境企业开展摸排对接,密切跟进企业资金状况,在依法合规前提下加快办理程序,支持企业融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