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阜阳市城乡建设局为进一步加强模板支撑体系和脚手架工程管理,防范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决定在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用推广使用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及承插型盘扣式钢管脚手架,并发布了《关于推广使用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及承插型盘扣式钢管脚手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详细介绍如下。
脚手架构件、材料及其制作质量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承插型盘扣式钢管支架构件》(JG/T503)的规定,具有产品质量合格证、检测报告,在架体上标有产品标识。
立杆、水平杆、斜杆及构配件内外表面应热浸镀锌。
严禁使用自制无生产合格证的承插型盘扣式钢管脚手架,禁止使用严重锈蚀、变形、出现裂纹及其它不符合标准情况的构配件。
三、推广措施1.加大安全投入。建设单位应将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及承插型盘扣式钢管脚手架费用纳入工程预(决)算在项目措施清单中予以体现,并督促施工企业加大安全投入,提升施工安全防防护水平,逐步淘汰落后技术和设备。
2.纳入标化考核。对申报省市级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的项目,将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及承插型盘扣式钢管脚手架推广落实情况等作为申报条件之一,应使用但未使用的项目,不予受理或推荐申报省市级建筑施工安全标化工地。
3.列入论证内容。各危大工程专家库成员在进行模板支架及脚手架工程论证时,要将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承插型盘扣式钢管脚手架使用作为前提条件,对不具备使用条件的项目,要仔细核查、书面确认。
4.严格监督管理。各地要加强对危大模板支撑和脚手架工程的监督管理,对不符合规范及通知要求的,应责令改正;对使用扣件式脚手架的危大工程,应对所用钢管、扣件进行监督、抽检,抽检结果不符合《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规定的,应予以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