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广西钢铁焦化厂氮氧化物结合碳化硅砖(干熄焦牛腿砖)等材料

项目编号:GZB20220303039

投标需知: 若招标的材料需外加添加剂的情况,报价中含外加添加剂价格及重量;外加添加剂需单独包装,到货后不进行过磅结算。
1、投标单位在投标前交纳伍万元整(¥50000.00元)投标保证金(货款不能作为投标保证金,不能用个人账户存入投标保证金),若我方通知中标后投标单位弃标的,视为违约并全额没收投标保证金。
2、签订合同时供方需交纳合同保证金为伍万元整(¥50000元),交纳到广西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账户。不能履行合同的视为违约,违约扣除合同保证金。
3、投标保证金开户行:工行柳州分行雀儿山支行,单位:广西柳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帐号:2105405009221000168,财务电话:0772-2596202。
4、产品执行标准:见投标书及附件。
5、产品包装方式:木托盘包装:必须内罩塑料袋外用纸板或木板包装,不允许裸包装;打包带必须为带钢,横3竖3打包在九条以上,每箱重不能超过1500kg;体积不能超过0.6m3 ;包装要求执行《柳钢耐火材料、合金、脱氧剂包装、发运管理规定》,否则扣货款100元/吨。
6、本次招标数量:见投标书,交货时间为:要求2022年4月下旬前到货。
7、以上报价为含税包到广钢价,执行一票结算(税率13%);货款以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信用证等方式支付。
8、新供应商中标后,由需方组织试验评审会进行评审,通过后按需方要求进行小批量试验;评审不通过不予安排试验,退还投标保证金。
9、因投标人原因造成公司招标不能按计划进行,或因投标人单方面原因不能订立合同而影响公司正常生产及技改工作,视情况给予暂停三个月以上公司投标活动。(特殊情况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