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国务院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7号)和《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煤炭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化解过剩产能关闭退出煤矿验收办法>的通知》(黑煤整办发〔2018〕35号)规定,七台河市鹿山优质煤有限责任公司二井已关闭退出,经区、市两级闭退出联合验收组验收合格,现已关闭到位。

特此公告。

  

七台河市人民政府   

2022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