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和《国务院关于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和《钢铁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要求,现将陕西龙门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建设项目产能置换调整方案予以公告,欢迎社会公众进行监督。

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2年1月26日

陕西龙门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建设项目产能置换调整方案

建设项目情况

企业名称

建设地点

冶炼设备情况

拟开工

时间

拟投产

时间

置换比例

备注

类别

型号

单位

设备数量

建设产能

陕西龙门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陕西龙门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厂区内

电炉

135

1座

105万吨/年

2023年

10月

2024年10月

1:1

剩余4万吨炼钢产能留作企业发展备用;2座100吨转炉按原方案执行;电炉项目在2座100吨转炉投运后建设。

退出项目情况

省(区、市)

企业名称

冶炼设备情况

启动拆除时间

拆除到位时间

备注

类别

型号

单位

设备数量

建设产能

陕西省韩城市

陕西龙门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合金

转炉

94

1座

109万吨/年

94吨合金转炉为2019年12月龙钢公司建设项目产能置换方案公告内容。

陕西省韩城市

陕西龙门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高炉

1280

立方米

1座

118万吨/年

电炉项目投运前

电炉项目投运前

退出高炉对应产能105万吨,剩余13万吨炼铁产能留作企业发展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