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外投资概述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6月28日、2021年7月16日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在海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实施390万吨焦炭项目的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6月29日、2021年7月20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69)及其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79)。

二、本次进展情况

2021年8月13日,PT.KinXiangNewEnergyTechnologiesIndonesia(中文名称:印尼金祥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祥新能源”)的股东签署的设立契约通过了印度尼西亚司法人权部的认证;2021年8月27日,金祥新能源取得了《商业登记证》(NIB),已完成设立登记。

2022年1月4日,公司子公司海南金满成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金满成”)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发的关于本次海外投资的《境外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发改办外资备〔2022〕4号)。根据《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1号),对海南金满成等在印尼投资建设年产390万吨焦炭项目予以备案。

2022年1月20日,海南金满成取得海南省商务厅核发的关于本次海外投资的《企业境外投资证书》(境外投资证第N4600202200010号)。

特此公告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