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与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省环境气象中心联合会商,预计31日起,受北风影响,湿度降低,我市大气扩散条件好转,有利于污染物稀释、扩散和清除。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擇部决定12月31日12时解除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

请各县(市、区)和相关市直部门在应急响应结東后2日内,将本次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情况报送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文本盖章扫描件和电子版一并发至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