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会商研判,12月20日-28日,我市可能有2次中至重度污染过程,为有效应对不利气象对我市空气质量的影响,在执行重污染天气ニ级(橙色)响应的基础上,现将强化措施通知如下:2021年12月19日20:00至12月28日8:00。对钢铁企业不承担供暖任务的高炉实施闷炉,解除时间另行通知。将承担供暖任务高炉的供暖面积(吨钢不低2平米)和供暖户数于12月20日12时前报至市大气(bwqlpu@163.com)。在产烧结机每日20时至次日8时停产(复兴区、武安市、涉县,永年区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每个企业最多保留一台生产)。组织钢铁企业做好安全生产和煤气平衡,严禁煤气违规放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