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3日,哥伦比亚贸工旅游部在官方日报发布第318号决议,对原产于中国的钢缆、镀锌钢绞线和预应力混凝土用钢绞线作出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决定维持原审措施,继续对涉案产品征收15%的反倾销税。涉案产品税号为7312.10.90.00。

征税范围排除以下规格产品:用304L ASTM UN-580不锈钢制造的七股钢缆安全封条,公称外径为0.0270" =0.68mm,最小外径0.020260"=0.51mm,最大外径0.0290"=0.73mm,公称线径0.0090"=0.22mm,七股结构(一根中心线,六根边线),左旋,公称扭转度0.254"=6.45mm。

裁决自公告(请见附件)发布之日起正式生效,有效期3年。

附件:终裁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