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新疆自治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能源保供工作相关部署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始终把确保民生用能作为保供工作的重中之重,加大工作力度、积极谋划准备、及早采取措施,稳定全区发电供热用煤供应,确保全区各族群众安全温暖过冬,取得了积极成效。

一是加快推进发电供热企业煤炭合同全覆盖,着力提升发电供热企业煤炭保障基础。突出煤炭中长期合同保障煤炭稳定供应的“压舱石、稳定器”作用,加快推进发电供热企业煤炭中长期合同补签工作,要求各地(州、市)认真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要求,抓紧组织、抓好落实,采取有效措施,加快推进发电供热企业电煤中长期合同达到100%。截至10月8日,在全区上下各部门、单位、企业的共同推进下,全区重点发电供热企业实现了煤炭中长期合同全覆盖。

二是构建“点对点”发电供热企业煤炭保供机制,全力提升发电供热企业煤炭保障能力。加强统筹协调力度,建立健全发电供热企业煤炭“点对点”保供机制,全力推进发电供热煤炭保障工作。建立工作台账,对发电供热企业煤炭供需情况实行日监测、日调度、日分析,对发电供热企业用煤从产运需等环节着手,积极协调解决问题困难,有效提升了冬季能源供应保障能力。

三是积极协调铁路运力,切实保障发电供热企业煤炭安全稳定供应。跟踪重点煤矿生产情况和铁路运输情况,积极协调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公司,围绕全区40个主力电厂和重点供热企业,优化运力保障供应,多举措保障主力电厂和供热企业存煤提升,为迎峰度冬期间电力热力稳定供应做好准备。

下一步,新疆自治区将坚持保民生用能作为保供工作重中之重,多渠道增加能源保供资源,全力保障今冬明春各族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用能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