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生态环境厅和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省环境气象中心联合会商,预计12月4日起,我市高空受脊区控制,地面处于高压后部偏南风,风力转弱,大气扩散条件逐渐转差,污染物持续积累,可能出现重污染天气过程。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决定12月3日16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在确保安全生产、疫情防控和民生保障的前提下,全市域严格按照应急减排有关要求落实各项应急减排措施。解除时间根据会商研判结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