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交易情况概述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炭素或公司”)于2020年2月1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于收购考伯斯部分股权的议案》,该事项已经公司2020年3月5日召开的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34,500万元人民币收购考伯斯(江苏)炭素化工有限公司(现更名为:江苏方大炭素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方大”)部分股权,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收购部分股权的相关法律文件并依法办理相关手续。截至2021年7月29日,公司已合计支付收购江苏方大股权转让款项34,040.5423万元人民币(折合5,000万美元),完成了转让款项的支付。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交易进展情况

  根据签订的《关于收购考伯斯(江苏)炭素化工有限公司100%股权权益的股权收购协议》中“对价调整”的规定,经方大炭素、株式会社煤炭化学、Koppers International B.V.、沂州集团有限公司协商并聘请德勤咨询(北京)有限公司出具财务分析报告,初步确定由沂州集团有限公司退回方大炭素收购江苏方大股权转让款项1,324.3054万元人民币,Koppers International B.V. 退回方大炭素收购江苏方大股权转让款项169.3123万美元。

  公司于近期收到沂州集团有限公司退回到方大炭素募集资金专户的收购江苏方大股权转让款项1,324.3054万元人民币。Koppers International B.V. 退回转让款项169.3123万美元尚在办理换汇入户事项,最终的股权转让对价调整待各方商榷后确定,公司已将上述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特此公告。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