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自治区关于“十四五”时期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的部署要求,近日,由宁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牵头编制的《宁夏回族自治区“十四五”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规划》经自治区政府同意后正式印发。

按照规划,“十四五”期间,宁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自然资源厅将建立协同机制、综合施策,推动有关县(市、区)实施42个、总投资超过343亿元的5大类项目,完成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67440亩。

宁夏煤炭资源富集,已累计查明煤炭资源量343.11亿吨。煤炭作为宁夏重要的基础能源、工业原料,为推动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国家能源战略安全提供了有力支撑。但受地质条件复杂、管理制度不够完善等因素影响,全区形成了277601亩采煤沉陷区。截至2019年,尚未治理124633亩,主要分布在灵武市、大武口区、盐池县、原州区和彭阳县境内。采煤区沉陷导致住宅等建筑物损毁、植被破坏、水土流失等突出问题,这些问题严重危及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严重影响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治理需求十分迫切。

《规划》明确,大武口区采煤沉陷区为重点采煤沉陷区,灵武市、盐池县、原州区和彭阳县为一般采煤沉陷区。根据采煤沉陷区地表沉陷受损状况、周边立地条件、生产生活现状,规划大武口区为“生态+遗址”治理区、灵武市—盐池县为“生态+光伏”治理区、彭阳县为“生态+农业”治理区。“十四五”时期,将重点通过优先保障居民住房安全、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矿山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强化新生采煤沉陷防控等措施系统治理、综合治理。

下一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自然资源厅将牵头建立全区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强化统筹协调作用,督促指导相关县(市、区)履行主体责任,细化政策措施,健全工作机制,积极向国家有关部委争取项目资金支持,推进项目建设和规划实施。同时,自然资源厅将建立采煤沉陷区监测分析信息系统并做好地质灾害日常监测,确保高质量完成我区“十四五”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