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鄂尔多斯市能源局《关于报送准格尔旗宏丰煤炭运销有限责任公司红树梁矿井及选煤厂建设项目竣工验收鉴定书的请示》(鄂能局审批字〔2021〕91号)。经形式审查,该项目竣工验收符合《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关于做好煤矿建设项目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内能煤运字〔2020〕665号)要求,予以备案。

特此公告。

2021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