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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易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经研究决定,自2021年9月27日结算时起,硅铁及锰硅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0%,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9%。

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高于上述标准的,仍按原规定执行。

特此通知。

郑州商品交易所

2021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