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工作的通知》(内政办字〔2021〕14号)要求,我局对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经研究,决定废止《内蒙古自治区煤炭工业局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煤炭经营资格证变更办法〉的通知》(内煤发〔2002〕6号)等73件文件,现予以公告。

2021年9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废止文件目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