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下午,陕西省市场监管局价格监督检查与反不正当竞争局副局长田岗一行督导榆林市煤炭企业经营情况,并召开座谈会,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刘杰主持会议,榆阳区、横山区、神木市、府谷县9家煤炭企业负责人和监管人员及市局相关同志共30余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榆阳区、横山区、神木市、府谷县市场监管局负责人分别汇报了煤炭市场“保供稳价”工作开展情况,陕西华电榆横煤电公司、陕煤运销集团榆林销售公司等7家煤炭企业代表围绕企业基本情况、煤炭价格上涨原因、稳定煤价措施建议等方面进行了发言。

田岗宣读了《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煤炭企业价格行为的政策提醒函》,他强调,各级监管人员及煤炭企业要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做好大宗商品“保供稳价”工作要求,对照提醒函八个方面内容,进一步规范煤炭市场价格行为,严厉打击煤炭企业销售价格过快或过高上涨、串通涨价或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确保群众利益不受损害。

刘杰表示,榆林市市场监管局高度重视煤炭“保供稳价”工作,严格落实相关要求,下一步将从三个方面持续用力,一是提高整治站位,不折不扣落实省局各项要求,讲政治、顾大局,主动担当作为。二是严格对照提醒函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责任到人,确保不走过场。三是认真履行监管责任,开展“抑制煤炭价格百日行动”,加大监管力度,确保煤炭价格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