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41号)、《国务院关于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6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钢铁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的通知》(工信部原〔2021〕46号)的要求,现将宝钢湛江钢铁有限公司三高炉项目产能置换调整方案予以公示,原置换方案中的退出项目上海梅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1280m3高炉的110万吨炼铁产能,由武汉钢铁有限公司2200m3高炉剩余炼铁产能等量替代,其余无调整。

欢迎社会公众进行监督。公示期:2021年7月5日至7月30日。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材料工业处)反映情况。

寄送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吉祥路100号

电话:020-83135850,18688392380

传真:020-83134774

2021 年 7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