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能源局发布关于做好2021年全省煤炭储备能力建设工作的通知,储备任务:2021年,全省形成新增300万吨以上政府可调度煤炭储备能力。其中,各市承担150万吨;各省属国有重点煤炭集团公司承担150万吨,力争达到200万吨。

各市承担的新增煤炭储备能力建设任务和各省属国有重点煤炭集团公司承担的新增煤炭储备能力建设任务不得重复计算或互相包含。通过政府可调度煤炭储备能力建设,带动增加商业煤炭储备能力,力争到2021年底,在全省范围内形成新增2000万吨左右的商业煤炭储备能力,其中:煤炭企业储备能力新增1000万吨左右,流通环节煤炭储备能力新增1000万吨左右。

附件:关于做好2021年全省煤炭储备能力建设工作的通知(晋能源信监发〔2021〕272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