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近期原材料价格上涨,根据特钢当前市场情况变化,经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研究决定:
对2021年7月1日零时起接收的合同订单在2021年6月30日基价的基础上,做以下调整:
材名 |
钢号 |
规格 |
基价调整幅度(含税) |
含Ni所有品种(轧、锻) | 含镍钢号 | 各组距 | 每含1%Ni上调100元/吨 |
含V所有品种(轧、锻) |
含钒钢号 |
各组距 |
每含1%V上调200元/吨 |
本通知解释权属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销售处。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