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产能置换政策的相关要求,河钢产业升级及宣钢产能转移项目、河钢集团石家庄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建设项目、河钢产业升级及宣钢产能转移项目二期工程建设项目、河钢邯钢老区退城整合项目产能置换方案分别于2017年2月27日、2018年11月27日、2019年1月22日、2019年10月11日面向社会公告,4个项目产能置换方案均属河钢集团内部产能置换。国家暂停钢铁产能置换政策期间,部分项目已具备投产条件,相对应的部分置换装备无法按时退出,为实现项目顺利投产,河钢集团在不改变产能置换比例的前提下,对4个项目的退出装备关停顺序进行了调整,现予以补充公告。

附表:4个项目调整关停顺序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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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3:河钢邯钢老区退城整合项目调整关停顺序表

注:剩余的全部炼铁产能252万吨、炼钢产能中的110万吨用于乐钢二期项目,还剩余7.5万吨炼钢产能由河钢集团统一调配。

附表4:河钢集团石家庄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建设项目调整关停顺序表
注:转炉改电炉等量置换,剩余退出配套高炉铁产能229万吨分别用于乐钢一期(即:河钢产业升级及宣钢产能转移项目)、二期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