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海关总署、国家统计局、银保监会:

为更好发挥政府猪肉储备调节作用,有效缓解生猪和猪肉市场价格周期性波动,促进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经国务院同意,现将《完善政府猪肉储备调节机制做好猪肉市场保供稳价工作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商务部

市场监管总局

2021年6月2日

附件:《完善政府猪肉储备调节机制做好猪肉市场保供稳价工作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