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考核定级办法(试行)》《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规定,经资料审查和现场检查考核,内蒙古满世煤炭集团点石沟煤炭有限责任公司煤矿、内蒙古北联电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高头窑煤矿、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补连塔煤矿、准格尔旗经纬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煤矿达到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标准。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如发现申报煤矿存在瞒报事故、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将依规定取消其申报资格。

对公示煤矿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7日内将有关书面材料寄(或传真)至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单位反映情况要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用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以方便核实。

通讯地址:呼和浩特市敕勒川大街发展大厦C座419室

邮编:010098

联系电话及传真:0471-6623037

2021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