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2020年工业节能监察重点工作计划>的通知》(工信部节函〔2020〕1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20年国家重大工业专项节能监察任务的通知》要求,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稽查总队对天津市钢铁、水泥企业2019年度单位产品能耗水平和能耗限额标准执行情况进行了核查。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运用价格手段促进钢铁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价格〔2016〕2803号),现将天津市钢铁2019年度工序单位产品能耗情况予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