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6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投票对进口自中国的排量为99cc~225cc的立式发动机及其零部件(Vertical Shaft Engines Between 99cc and up to 225cc and Parts Thereof)作出反倾销和反补贴产业损害肯定性终裁,认定被主张存在倾销和政府补贴行为的涉案产品对美国国内产业造成了实质性损害。在本次裁定中,5名国际贸易委员会委员均投肯定票。基于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的肯定性终裁,美国商务部将对中国涉案产品颁布反倾销征税令和反补贴征税令。本案涉及美国协调关税税号8407.90.1010、8409.91.9990、8433.11.0050、8433.11.0060和8424.30.9000项下产品以及8407.90.1020、8407.90.9040和8407.90.9060项下的部分产品。

2020年4月8日,应美国企业Briggs and Stratton Corporation于2020年3月18日提交的申请,美国商务部宣布对进口自中国排量为99cc~225cc的立式发动机及其零部件发起反倾销和反补贴立案调查。2020年5月1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投票对进口自中国排量为99cc~225cc的立式发动机及其零部件作出反倾销和反补贴产业损害肯定性初裁。2020年8月18日,美国商务部宣布对进口自中国的排量为99cc~225cc的立式发动机及其零部件作出反补贴初裁。2020年10月15日,美国商务部宣布对进口自中国的排量为99cc~225cc的立式发动机及其零部件作出反倾销初裁。2021年3月8日,美国商务部宣布对进口自中国的排量为99cc~225cc的立式发动机及其零部件作出双反终裁。

(编译自: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官网)

原文:https://www.usitc.gov/press_room/news_release/2021/er0406ll1748.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