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要求

1.标的物:硅锰合金 硅铁合金 增碳剂 钢包覆盖剂

执行国家标准。产品满足需方现场使用要求,未达到需方要求,需方有权不予接收。产品质保期为上线正常使用一年,质保期内产品质量实行“三包”,在质保期内因供方产品造成的事故,从事故之日起延续无偿质保服务期。

2.结算方式

货到需方厂内指定地点,经需方验收合格,供方开票入账后按需方财务计划付款(每月付账面余款30%,10%质保金一年后无质量问题付清)。(如产品有质量异议,从财务乙方货款中扣除)。

3.违约责任

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如果供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到货,需方可从货款中扣除违约金,违约金应按每延期一天,按合同总金额的1%计收。其余事项按《合同法》执行。

4.合同解除

供方不能按质、按量、按时交付合同中所订产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款,需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保留追究供方责任的权利。

5.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及地点

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在石嘴山市惠农区人民法院诉讼处理。

6.其他约定事项

合同经供、需双方签章后生效(生效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由于供方未及时供货或产品质量达不到需方要求造成需方生产损失,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方承担;在使用供方产品过程中,由于供方产品质量问题造成需方发生各类事故,供方需根据事故责任予以赔偿;供方在供货运输以及在需方厂内发生的一切工伤及行政事故,费用自理、责任自负;传真件合同与原件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二、投标报名

1.报名开始时间: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2.报名截止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2小时。

3.报名地点:中联钢信招采平台

4.报名联系人:郑林鸿

5.联系电话:18796909555

招标企业:宁夏兴华钢铁有限公司

有效期:2021-01-05 11:08:48 至 2021-01-06 1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