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商所发〔2020〕575号

各会员单位及相关主体:

根据《大连商品交易所风险管理办法》,经研究决定,自2020年12月14日交易时(即12月11日夜盘交易小节时)起,非期货公司会员或者客户在铁矿石期货I2105合约上单日开仓量不得超过5,000手。该单日开仓量是指非期货公司会员或者客户当日在铁矿石期货合约上的买开仓数量与卖开仓数量之和。

套期保值交易和做市交易的开仓数量不受限制。具有实际控制关系的账户按照一个账户管理。

交易所可根据市场情况对交易限额进行调整。

特此通知。

大连商品交易所

2020年12月9日调整铁矿石期货I2105合约交易保证金水平的通知

大商所发〔2020〕574号

各会员单位:

根据《大连商品交易所风险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自2020年12月14日(星期一)结算时起,铁矿石期货I2105合约投机交易保证金水平调整为15%,涨跌停板幅度和套期保值交易保证金水平维持不变。

如遇上述交易保证金水平与现行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水平不同时,则按两者中水平高的执行。

请各会员单位做好对客户的风险提示工作,加强市场风险防范,确保市场平稳运行。

特此通知。

大连商品交易所

2020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