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自治区《关于印发2020年度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考核工作方案的通知》(新化产领办函〔2020〕3号)文件要求,伊犁州已完成自治区2020年度化解过剩产能及淘汰落后产能考核实施细则的一、二、三级指标,2020年11月28日已通过自治区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领导小组的终验。